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生活用水的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生活用水的管理和评价。
Title:Water Quota - Part 3: Domestic Water Us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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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1161.3-2009《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是河北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以下将对标准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定额管理。它为制定节水措施提供了依据,并确保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生活用水分类
标准中将生活用水分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两大类。每种类别下又细分了不同的用水项目,如城市居民包括家庭日常用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农村居民则涵盖家庭饮用水、牲畜饮水等多个方面。
用水定额指标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 人均日用水量: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供水条件设定不同标准。例如,高收入地区可能设定为150升/人·日,而低收入地区则可能是80升/人·日。
- 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按住宅类型划分,比如普通住宅、高档公寓等,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用水限额。
#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 家庭人均日用水量:考虑到农业生产特点以及自然环境差异,农村地区的用水量通常低于城市,一般在40-60升/人·日之间。
- 牲畜饮水量:根据牲畜种类和规模提供参考值。
节水要求
标准强调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提倡采用节水型器具和技术改造现有设施以降低漏损率。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节水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监督与检查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是对DB13/T 1161.3-2009《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做到科学合理地管理生活用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