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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对虾养殖池塘的选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对虾养殖池塘的建设和改造。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hrimp Culture Pon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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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1578-2010《对虾养殖池塘建设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对虾养殖池塘的建设和管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选址与布局**
- 标准要求养殖池塘应选择在地势平坦、排灌方便、水质良好的区域。选址时需考虑水源充足且无污染,周边环境适宜,避免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
- 池塘布局应合理规划,确保每个池塘都能独立完成进排水操作,便于管理和控制病害传播。
2. **池塘设计**
- 池塘面积建议为5至20亩,深度应在1.2至1.8米之间。这样的设计既有利于对虾的生长,又便于日常管理。
- 池底应保持一定的坡度,通常为1:2000到1:3000,以便于水体交换和残饵、粪便的集中清理。
3. **进排水系统**
- 进排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防止交叉污染。进水口应高于排水口,确保水流顺畅。
- 系统中应配备过滤设施,如沙滤池或沉淀池,以减少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4. **防逃设施**
- 养殖池塘四周应设有防逃墙或防逃网,高度一般不低于60厘米,材质应耐用且不易破损。
5. **增氧设备**
- 必须配备足够的增氧设备,每亩水面至少配备0.5千瓦的增氧机。增氧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根据池塘大小和形状合理布置。
6. **水质管理**
- 定期检测水质指标,包括溶解氧、pH值、氨氮、亚硝酸盐等,确保符合对虾生长的要求。
- 应采取措施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定期换水并使用生物制剂改善水质。
这些条文的严格执行有助于提高对虾养殖的成功率,保障产品质量,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希望以上解读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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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