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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储油库油气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储油库油气排放的控制与管理。
Title:Emission Control and Limits of Oil Vapor from Oil Storage Depots - DB11 206-2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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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206-2010《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是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减少储油库在油气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油气收集系统要求
标准明确要求储油库必须安装有效的油气收集系统。这一系统的核心目的是将储罐、装卸设备等环节产生的油气进行有效收集,防止其直接排放到大气中。收集效率需达到95%以上,这意味着从源头上减少了大量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
### 油气处理装置性能指标
对于油气处理装置,标准设定了严格的性能指标。例如,处理后的尾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不得超过15mg/m³。这不仅确保了排放气体的清洁度,也反映了对环境质量保护的高度关注。此外,装置的设计应考虑长期稳定运行的需求,并具备自我监测功能以保证持续达标。
### 排放限值与监测要求
储油库油气排放的具体限值被明确规定为:每立方米空气中非甲烷总烃含量不得超过25克。同时,要求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至少三年,以便于环保部门检查。这种长期记录制度有助于追溯历史排放情况,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
### 紧急排放管理
当发生紧急状况导致油气排放超标时,标准特别指出,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影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此举体现了对企业应急响应能力的要求,同时也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 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主要规定外,标准还提到储油库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应急预案等。这些内部管理措施是实现外部排放控制目标的基础保障。
综上所述,《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通过一系列具体且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为中国北京市及周边地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方针,促进了储油行业向着更加环保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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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