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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选址、面积、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中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Fire Control Room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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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1383-2009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性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建设要求。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选址方面,第5.1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首层或地下一层,并靠近外墙。这一要求确保了消防控制室便于人员疏散和设备维护,同时利于消防车接近。
关于建筑结构,第5.2条规定控制室内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楼板为1.5小时。这主要是为了提高控制室在火灾情况下的防护能力,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
在面积方面,第5.3条规定消防控制室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考虑到监控设备日益增多以及工作人员操作需要,实际面积应根据具体工程规模适当扩大。
有关设备布局,第5.4条规定控制台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米,背面距墙不应小于1米。合理布置可以方便日常操作和检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供电与接地,第5.5条规定应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具备自动切换功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可靠的供电系统和良好的接地措施能有效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的安全隐患。
此外,第5.6条强调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用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这些辅助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通信和照明支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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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1383-2009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