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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场地环境评价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及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工业企业和市政设施搬迁、关停或改变用途后场地的环境评价工作。
Title:Sit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Guideline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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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656-2009场地环境评价导则》是北京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场地环境评价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场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范围,确保了其在特定区域内的适用性和权威性。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场地”、“环境影响”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场地”是指项目实施的具体位置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规范评价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
三、评价程序
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评价的基本流程,包括准备阶段、现场调查阶段、监测阶段、数据分析阶段以及报告编制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要求,如准备阶段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并制定工作方案;现场调查阶段需重点关注污染源分布情况;监测阶段则强调采样点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
四、评价内容
1. 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质条件、水文特征、气候条件等方面。
2. 社会环境状况:涉及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3. 环境质量现状:需评估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噪声等要素的质量现状。
4. 污染源分析:识别主要污染源及其排放特性。
5. 影响预测:基于上述信息预测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五、评价方法
推荐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比如文献查阅法、现场踏勘法、遥感技术应用等。同时,还特别指出当采用模型预测时,应选择合适的模型,并验证其可靠性。
六、报告编制要求
最终形成的场地环境评价报告应当全面反映整个评价过程的结果,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此外,对于存在争议或不确定性较大的问题,应在报告中予以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以上是对《DB11/T 656-2009场地环境评价导则》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入解析。遵循这一标准能够有效提高场地环境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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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