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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排气污染物测量的限值及测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检测与控制。
Title:Emission Limit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In-Use Spark-Ignition Engine Light-Duty Vehicles (Simplified Transient Operation Method)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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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632-2009《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是广东省针对在用轻型点燃式发动机车辆制定的排放检测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装有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M1类和M2类轻型汽车,这些车辆通常是指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乘用车以及座位数不超过20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客车。
2. **检测方法**:规定了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对车辆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的具体步骤。这种方法模拟了车辆在实际道路上行驶时的各种运行状态,包括加速、减速、匀速等不同工况,以更真实地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情况。
3. **排放限值**:
- CO(一氧化碳):对于2000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车辆,限值为4.5g/km;而对于之后生产的车辆,则降低至3.2g/km。
- HC(碳氢化合物):同样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限值为1.1g/km,后一阶段则为0.8g/km。
- NOx(氮氧化物):限值为0.6g/km。
- CO2:虽然不是直接作为污染物控制对象,但其排放量可以间接反映燃油经济性和燃烧效率。
4. **检测程序**:要求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温度、轮胎气压符合标准、载荷适当等。此外,还需校准设备并记录相关参数如速度、加速度等信息。
5. **合格判定**:如果某项污染物超过规定的限值,则视为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所有项目均未超标,但如果综合排放水平超出一定阈值也可能被判为不合格。
6. **特殊情形处理**: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车辆(例如改装车或进口二手车),可能需要采取额外措施来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对DB44/T 632-2009标准中部分关键内容的深入分析。此标准旨在通过严格的排放检测促进环境保护,并鼓励车主维护好自己的车辆以减少有害物质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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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