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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管理及投诉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服务管理与质量提升。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Scenic and Historic Interest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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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1171-2009《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于2009年发布并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风景名胜区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质量管理、服务设施、服务人员以及游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基本要求部分,标准强调风景名胜区的服务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服务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这意味着景区在设计和提供服务时必须充分考虑游客的需求,避免任何可能对游客造成伤害的情况发生,并且要方便游客使用各种服务设施。
接着,在服务质量管理方面,标准指出风景名胜区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这包括定期培训员工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制定明确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并且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保证景区能够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对于服务设施的要求,则特别提到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例如,停车场应该合理规划并且具备足够的容量来容纳高峰期的车辆停放;公共厕所需要保持清洁卫生并设有无障碍设施;餐饮点位需保证食品安全且环境整洁等。这些都是为了给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游览体验。
此外,关于服务人员的规定也非常细致。景区内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还应该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戴身份标识牌。他们应当主动热情地为游客提供帮助,耐心解答疑问,并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最后,在游客服务这一章节中,标准明确了接待服务的标准。比如,售票窗口前应设置一米线标志以维护秩序;导游讲解服务需事先了解景点历史背景及文化内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到位等等。这些都是为了让每位来到这里的游客都能感受到温暖周到的服务。
综上所述,《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通过对多个方面的具体指导,旨在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让每一个到访者都能够享受到美好难忘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