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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猪、沼、厕“三位一体”生态养猪的技术要求、建设规范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采用“三位一体”模式进行生态养猪的养殖场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ig-Biogas-Toilet \"Trinity\" Ecological Pig Farm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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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993-2008猪、沼、厕“三位一体”生态养猪技术规程》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推广环保型生态养猪模式。以下为部分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选址与规划
该标准规定猪场应建在地势较高、背风向阳处,距离居民区至少500米以上。要求猪舍朝向宜坐北朝南或东南,确保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猪场周边需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10米。
二、猪舍建设
猪舍面积按每头育肥猪不低于1.2平方米设计,妊娠母猪不低于2.0平方米。要求采用全漏缝地板结构,便于粪污收集处理。屋顶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墙体厚度不低于24厘米。
三、沼气池建设
沼气池容积按每头猪配建2立方米计算,总容积不得少于年存栏量的6倍。池体深度应达到3米以上,池底坡度不小于1%,并做好防渗处理。进料口和出料口要分别设置,方便操作管理。
四、卫生防疫
猪场实行全进全出制度,定期消毒。要求使用高效低毒的消毒剂,每周至少消毒一次。猪舍内温度保持在18-22℃之间,湿度控制在60%-70%范围内。
五、粪污处理
猪场产生的粪污必须全部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发酵后的沼液可用作有机肥料,沼渣可作为饲料原料。要求定期清理沼气池,防止堵塞。
六、日常管理
规定每天定时定量喂养,保证饲料新鲜优质。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包括品种、数量、来源、免疫接种等信息。饲养员需持健康证明上岗,定期体检。
以上条文体现了该标准对生态养猪全过程的严格规范,有助于实现养殖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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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