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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犬类免疫的技术要求、免疫程序、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犬类的免疫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anine Immuniz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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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742-2008《犬类免疫技术规范》是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主要用于指导犬类免疫工作的开展。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犬类的免疫工作。这意味着该标准为青海省内的所有犬只免疫活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2. 术语和定义:
- 免疫:通过接种疫苗使动物获得对特定病原体的免疫力。
- 强制免疫:由政府规定必须实施的免疫措施,通常是为了预防重大动物疫病。
3. 免疫程序:
- 幼犬首次免疫应在6至8周龄时进行,之后每隔2至4周加强一次,直到16周龄。
- 成年犬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常规免疫。
4. 疫苗管理:
- 疫苗需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 使用前检查疫苗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过期。
5. 操作要求:
- 免疫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 注射部位应选择犬只后肢外侧肌肉,避免损伤神经和血管。
6. 记录与报告:
- 每次免疫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犬只信息、疫苗种类、批号等。
- 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免疫统计报表。
7. 应急处理:
- 如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免疫,并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 对疑似不良反应的病例应及时上报。
这些条款构成了犬类免疫工作的基本框架,确保了免疫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