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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足浴服务的卫生要求、场所与布局、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用品用具、从业人员卫生及卫生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提供足浴服务的场所。
Title:Hygiene Standard for Foot Bath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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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6 119-2008足浴服务卫生标准》是我国地方性标准,专门规范足浴服务行业的卫生要求。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关于环境与设施:标准规定足浴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2℃至25℃之间。这主要是为了保证顾客的舒适度以及避免细菌滋生。
2. 对于公共用品用具的要求:足浴盆、毛巾等直接接触皮肤的物品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使用的消毒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做好使用记录。这项措施旨在防止交叉感染,保障消费者健康。
3. 卫生间管理:卫生间应设有独立排风系统,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干燥无异味。同时要求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及一次性纸巾或干手器,方便顾客使用。
4.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体检。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并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5. 废弃物处理:各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特别是医疗废物如一次性针灸器具等,要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妥善处置。
6. 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完善的顾客意见收集反馈渠道,对于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条文解析,实际执行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全面遵守该标准的所有规定。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卫生规范,可以有效提升整个行业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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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6 119-2008 足浴服务卫生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