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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锅炉水处理设施施工、调试及验收的技术要求、方法和合格评定。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65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4.2MW的热水锅炉水处理设施的施工、调试及验收。
Title: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Construction, Commissioning and Acceptance of Boiler 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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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455-2007《锅炉水处理设施施工、调试及验收技术条件》是广东省地方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锅炉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下为重要条文解读: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水处理设施施工、调试及验收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3.8MPa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2. 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设备基础应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强度和稳定性。
3. 设备安装:水处理设备安装应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管道连接应牢固密封。阀门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进行全面检查。
4. 管道与附件安装: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部位应光滑无裂纹。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应准确可靠,且需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调试要求:调试前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调试。调试内容包括系统运行参数设定、自动控制功能测试等。
6. 验收条件:验收时需提供完整的施工记录、调试报告及检验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 维护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为该标准的部分关键条款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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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