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双季稻主要气象灾害的类型、等级划分及相应的农业气象指标。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双季稻生产中气象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防御。
Title:Meteorological Disaster Index for Double-Cropping Rice in Jiangx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江西省地方标准《双季稻气象灾害指标》(DB36/T 511-2007)是指导当地农业生产应对气象灾害的重要技术文件。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是关于低温冷害的规定。标准指出当气温连续3天低于12℃且日平均气温在10℃以下时,即构成轻度冷害;若连续5天以上低于此温度,则为重度冷害。这一规定对早稻育秧期和晚稻抽穗扬花期的防灾减灾具有重要意义。种植户需提前做好保温措施,并根据天气预报调整田间管理。
其次是高温热害的判定标准。当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并持续3天以上时,即可认定为轻度热害;若高温天气持续7天及以上,则属于重度热害。特别是对于双季稻的抽穗扬花阶段,高温会导致结实率下降。因此,应采取灌溉降温、喷施叶面肥等方法来缓解危害。
此外,暴雨洪涝的标准也值得关注。当降雨量在24小时内超过200毫米或连续3天累计雨量达300毫米以上,且田间积水深度超过15厘米持续2天时,就构成了洪涝灾害。这要求稻田要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在强降水前做好清沟沥水工作。
最后是干旱的界定。当连续30天降水量不足50毫米,或者连续60天降水量少于100毫米,并伴随土壤相对湿度降至40%以下时,可判断为农业干旱。面对干旱情况,要合理调配水资源,优先保障关键生育期的灌溉需求。
这些条文为江西省双季稻生产提供了科学的气象灾害防御依据,有助于提高水稻抗灾能力,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