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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个人信用信息目录的内容和结构,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经济活动信息、社会活动信息等。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交换和管理。
Title:Credit Information Catalog - Part 1: Individu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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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467.1-2007《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 个人》是一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使用。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 个人信息分类与定义
标准中明确将个人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其他社会活动信息三大类。
- **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身份信息、职业信息等。这些信息是构建个人信用档案的基础。
- **金融信用信息**:涉及个人在银行贷款、信用卡使用等方面的信息,直接反映个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 **其他社会活动信息**:如个人在公共事务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纳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
### 信息采集原则
标准强调了信息采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这意味着信息采集机构必须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并确保所采集的信息与服务相关且必要。
###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标准要求所有涉及个人信用信息的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滥用。此外,还规定了信息查询和使用的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在特定情况下访问相关信息。
### 信息披露与使用
关于信息披露,标准指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未经信息主体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其信用信息。同时,对于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也进行了限制,主要用于信用评估、风险管理等领域。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 个人》不仅为个人信用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个人信息的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保障了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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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