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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宁夏黄土丘陵区造林的基本要求、造林地选择与准备、苗木要求、造林方法、抚育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黄土丘陵区的造林工程及相关活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fforestation in Loess Hilly Areas of Ningxia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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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宁夏黄土丘陵区造林技术规程(DB64/T 421-2005)是针对该地区独特的自然条件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造林地选择**
- 条文规定:造林地应选择在坡度小于25度的阳坡或半阳坡,土壤厚度不少于30厘米。
- 解读:这一要求主要是基于黄土丘陵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和植物生长需求。阳坡和半阳坡能够提供足够的光照,而土壤厚度则直接影响树木根系的发育和固定能力。
2. **树种选择**
- 条文规定:优先选用抗旱性强、适应本地气候的乡土树种。
- 解读:乡土树种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抗逆性,能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生存并发挥生态效益。如侧柏、油松等都是适合该地区的优良树种。
3. **整地方式**
- 条文规定:采用水平阶整地或鱼鳞坑整地,整地深度不低于30厘米。
- 解读:这两种整地方法可以有效保持水土,减少雨水冲刷带来的损失。深度要求确保了树苗有足够的生长空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4. **栽植密度**
- 条文规定:乔木栽植密度为每公顷1100株至1650株,灌木为每公顷3300株至6600株。
- 解读:合理的栽植密度既能保证林分的覆盖度,又能避免因过密导致的竞争现象,从而提高造林的成功率和长期效益。
5. **抚育管理**
- 条文规定:造林后第一年内至少进行两次除草松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灌溉。
- 解读:幼苗期是树木成活的关键阶段,及时有效的抚育措施能够显著提升存活率。特别是在干旱季节,适量灌溉尤为重要。
通过以上条文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宁夏黄土丘陵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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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