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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寒草甸中、轻度退化草地植被恢复的技术要求,包括恢复原则、技术措施、实施步骤和效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高寒草甸中、轻度退化草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Vegetation Restoration of Moderately and Slightly Degraded Alpine Meadow Grasslan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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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608-2006《高寒草甸中、轻度退化草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是青海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高寒草甸地区草地的植被恢复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内高寒草甸区中、轻度退化草地的植被恢复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区域和对象,确保了技术措施的针对性。
2.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对“高寒草甸”、“退化草地”等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高寒草甸”是指分布在海拔较高地区的多年生草本植物群落,“退化草地”则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草地生产力下降的状态。这些定义为后续的技术操作提供了基础概念支持。
3. 植被恢复原则:强调遵循生态学原理,采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保护现有植被、改良土壤结构、合理利用水资源等内容。这表明恢复工作不仅要考虑短期效果,还要注重长期生态效益。
4. 植被恢复措施:
- 植被重建:对于完全裸露或稀疏分布的草地,可采用人工播种或植苗的方式进行植被重建。
- 补播改良:在部分覆盖度较低但仍有残存植被的地方实施补播,选择适应性强且生长迅速的牧草品种。
- 围栏封育:通过设置围栏限制牲畜进入,促进自然恢复过程。
5. 土壤改良:针对土壤板结严重的情况,可以采取翻耕松土、增施有机肥等手段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质,提高保水保肥能力。
6. 灌溉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灌溉计划,特别是在干旱季节需加强人工补水,保证植物正常生长所需水分。
7. 监测评估:定期开展植被恢复效果监测,包括覆盖度变化、生物量增长等方面,并据此调整后续管理方案。同时建立档案记录每次操作的具体内容及结果,便于总结经验教训。
8. 注意事项:强调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同时注意安全防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以上就是DB63/T 608-2006《高寒草甸中、轻度退化草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中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