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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家乐开业的基本条件,包括经营场地、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Title:Basic Conditions for Opening of Farmhouses DB65T 2616-2006
中国标准分类号:X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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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解析——以DB65/T 2616-2006为例
DB65/T 2616-2006《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农家乐经营活动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农家乐的开业条件进行了规范,对于促进农家乐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来看农家乐的选址要求。标准规定农家乐应选择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的地方。具体来说,选址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的要求,避免位于工业区或垃圾处理场附近,确保空气清新、水质清洁。这一要求旨在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休闲环境。
其次是对建筑设施的规定。农家乐的房屋结构应安全稳固,装修装饰应体现地方特色。厨房、餐厅等重点区域的面积和布局需合理,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尤其是厨房必须具备独立的清洗、加工、烹饪等功能分区,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这些要求确保了农家乐的基本功能完善且卫生达标。
再看服务质量方面。标准提出农家乐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掌握必要的服务技能和服务礼仪。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投诉处理制度等。同时要求建立顾客意见收集反馈机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这不仅提升了农家乐的服务水平,也增强了游客满意度。
最后是安全保障措施。农家乐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通道畅通无阻。对于涉及高空、水域等特殊活动项目,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此外还强调了对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安全保护责任。
综上所述,DB65/T 2616-2006从选址、设施、服务到安全等多个维度对农家乐开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农家乐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农家乐经营者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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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