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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334.1-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1部分道路交通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道路交通标准化
    19 浏览2025-06-04 更新pdf0.75MB 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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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道路交通部分双语标识的英文译法及使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公共场所道路交通标识的英文翻译、设计、制作和设置。
    Title:Public Place Bilingual Signage - English Translation Part 1: Road Traffic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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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334.1-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1部分道路交通
  • 拓展解读

    DB11/T 334.1-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1部分:道路交通》是北京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场所中涉及道路交通的双语标识英文翻译。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道路名称翻译

    标准规定,道路名称应尽量保持原貌,避免随意更改或音译。例如,“长安街”应翻译为“Chang’an Avenue”,而不是其他形式。这有助于维护地名的文化特色和历史传承。

    2. 方向指示牌

    对于方向指示牌,标准要求使用明确且国际通用的方向术语。如“北”应翻译为“North”,“东”为“East”。此外,还应结合具体地理环境,确保指示清晰无误。例如,在交叉路口处设置“Turn Left to North Road”(左转至北马路)等指示。

    3. 交通信号灯与标志

    交通信号灯及标志的英文翻译需简洁明了。例如,“红灯停”可翻译为“Stop at Red Light”,而“绿灯行”则为“Go at Green Light”。这类翻译不仅便于本地居民理解,也方便外国游客识别。

    4. 停车场标识

    停车场相关标识的英文翻译同样重要。标准建议将“停车场入口”译作“Parking Entrance”,出口为“Parking Exit”。同时,为了安全起见,还需标明停车位数量、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5. 警示标语

    警示标语如“禁止停车”应准确表达其含义,避免歧义。推荐将其翻译为“No Parking”,以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另外,在施工区域附近应设置“Road Work Ahead”(前方施工)等提示语。

    6. 特殊路段说明

    针对一些特殊路段,比如单行道、限速区等,标准给出了相应的翻译指南。“单行道”可以翻译成“One-Way Street”,“限速50公里/小时”则为“Speed Limit 50 km/h”。这些细节能够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1部分:道路交通》为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它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外文化交流,还能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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