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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鉴定程序、鉴定内容、结果判定及鉴定报告编写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的田间现场鉴定。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ield Appraisal of Crop Seed Quality Disputes in Guangxi
中国标准分类号:B 04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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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广西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程》(DB45/T 135-2004)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为解决因农作物种子质量问题引发的田间纠纷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区域内由于农作物种子质量引起的田间现场鉴定工作。这意味着当农民或相关利益方怀疑种子质量导致了农业生产损失时,可以依据此标准申请进行田间现场鉴定。
### 鉴定组织与程序
根据标准要求,鉴定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需具备农业、植物病理学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在接到鉴定申请后,鉴定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并记录详细的田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密度、生长状况、病虫害发生情况等。
### 现场勘查与取样
标准强调了现场勘查的重要性,要求全面检查田块的整体表现,同时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样本。取样的数量和位置应能够代表整个地块的情况,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鉴定报告编写
鉴定完成后,鉴定组需撰写详细的鉴定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息、鉴定目的、现场勘查情况、样品检测结果、结论意见以及建议措施。报告必须经过所有参与鉴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
### 结论与处理建议
鉴定报告中的结论部分应当明确指出是否存在种子质量问题及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程度。对于确属种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鉴定组还应提出合理的赔偿或补救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协商解决。
以上是对《广西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技术规程》(DB45/T 135-2004)部分内容的重要解读。该标准不仅为解决种子质量纠纷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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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