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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豆类蔬菜种子生产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包括生产基地选择、亲本准备、播种、田间管理、去杂去劣、收获及种子加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豆类蔬菜种子的生产与管理。
Title:Technical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Vegetable Seed Production - Part 9: Legum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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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98.9-2003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9部分:豆类》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专门规定了豆类蔬菜种子生产的技术要求。以下选取部分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品种选择
标准中指出,应选用通过国家或地方审定的优良品种,且需具备抗病虫害、适应性强等特性。这确保了种植的豆类种子具有较高的产量潜力和品质稳定性。
二、播种前准备
在播种前要对种子进行精选处理,剔除破损、病斑及杂质种子,并进行发芽试验以保证种子活力。同时强调土壤深耕细耙,施足基肥,保持适宜的土壤湿度,为豆类种子萌发创造良好条件。
三、播种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确定最佳播种期,通常春季在地温稳定通过10℃时即可播种。播种深度一般控制在3-5厘米之间,过深会影响出苗率。合理密植对于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至关重要,具体株行距需依据不同品种而定。
四、田间管理
包括水分管理和肥料施用两方面。生长期间要注意适时灌溉,避免积水造成烂根现象发生;追肥时应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在开花结荚期适当增加磷钾肥比例促进果实发育。
五、病虫害防治
采取综合措施预防为主,如轮作倒茬减少连作障碍;利用天敌昆虫控制害虫数量;化学药剂使用时严格按照说明书剂量施用,并注意安全间隔期。特别提到要加强对锈病、白粉病以及蚜虫等常见病虫害的关注。
六、收获与贮藏
当大部分荚果变黄成熟时即可采收,机械收割时应注意调整割台高度防止损伤植株。收获后的种子应及时晾晒至含水量低于13%,然后装入透气性好的编织袋内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定期检查防止霉变。
以上就是关于该标准的一些重点解读,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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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