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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质量分级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验收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评定。
Title:Main Tree Species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for Afforestation in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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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374-2002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是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旨在为内蒙古地区造林工程提供科学合理的苗木质量评价依据。这项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主要造林树种的苗木质量分级工作。
该标准明确了苗木质量分级的主要指标,包括苗木高度、地径、根系状况等关键参数。其中,苗木高度是指从地面到顶芽基部的垂直距离;地径是在地表以上10厘米处测量的树干直径;根系状况则涵盖了根系的长度、密度以及是否有病虫害等情况。
对于苗木高度和地径的具体要求,标准中规定了不同树种和不同苗龄的最低限值。例如,樟子松一年生裸根苗的高度不得低于25厘米,地径不得小于0.3厘米;而云杉两年生裸根苗的高度应不低于35厘米,地径需达到0.5厘米以上。这些具体数值是基于多年造林实践总结出的经验数据,能够有效保障造林成活率。
在根系方面,标准强调了根系完整性和活力的重要性。要求主根长度不得少于苗木高度的三分之二,侧根数量不少于8条,并且不能有明显的机械损伤或病虫害痕迹。此外,还特别指出,苗木的根系必须保持湿润状态,以维持其生理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提出了对苗木外观质量的要求。如苗木应当直立无明显弯曲,顶芽饱满且无损伤,叶片颜色正常等。这些外观特征不仅反映了苗木的健康状况,也是判断其适应环境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
总之,《DB15/T 374-2002》通过对苗木各项指标的量化规定,为内蒙古地区的造林绿化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遵循这一标准,可以确保选用优质苗木,提高造林成效,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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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