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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热工要求及采暖系统设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Title:DB63 344-1999 Energy Saving Design Standard for Civil Buildings (Residential Heating Building Part)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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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 344-1999《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是青海地区针对采暖居住建筑设计提出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第4.0.2条:建筑物体形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体形系数宜控制在0.3以下,当体形系数大于0.3时,必须采取加强保温措施。
解读:体形系数是指建筑物外表面积与体积的比值。体形系数越大,单位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外围护结构表面积就越大,热损失也就越多。因此本条规定体形系数应尽量控制在0.3以下。当体形系数超过这一数值时,需采取额外的保温措施来弥补热损失,比如增加墙体厚度或使用更高性能的保温材料。
第5.0.3条:外窗(包括阳台门)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5W/(m2·K),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35。
解读:此条旨在限制窗户等透明围护结构的热传导。外窗传热系数越小,其保温性能越好。将窗墙面积比控制在0.35以内可以有效减少热量通过窗户散失。实际设计中,应优先选用双层甚至三层玻璃窗,并合理安排开窗位置和大小以满足采光通风需求同时兼顾节能要求。
第6.0.4条:楼梯间、电梯井等竖向通道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外墙上设置适当的保温层。
解读:这类空间由于高度较高,容易形成烟囱效应导致室内热量流失加剧。通过封闭处理以及在外墙增设保温层可显著降低这部分区域的能耗。此外,在寒冷季节还应对这些部位进行适当加热以防结冰冻裂等问题发生。
第7.0.1条:采暖系统应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并且每户均需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解读:集中供暖能够更高效地利用能源并便于统一管理调度。而实行分户计量则有助于培养用户节约意识同时也为后期收费提供了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公平性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以上仅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简要分析概括,具体应用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综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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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