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框架、编制要求、管理与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发布和管理过程中遵循。
Title:Beijing Local Standard DB11/T 337-2006 - Catalog System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M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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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37-2006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一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组织与管理。该标准对促进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中明确要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应包括基本信息、分类信息和联系信息三大类内容。其中基本信息应包含资源名称、资源代码、资源描述等要素;分类信息则需涵盖主题分类、行业分类、服务对象分类等多个维度;联系信息至少要提供维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项目。这些规定确保了目录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为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
在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则方面,标准提出采用层次结构化编码方式,由行政区划代码、部门代码、资源大类代码、资源小类代码及序列号五部分组成。这种编码方法既体现了地域特色又便于层级管理和检索查询,有效解决了以往编码混乱的问题。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目录编制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性原则,即同一地区内各部门所编制的信息资源目录必须保持一致性和协调性,避免出现重复或遗漏现象。同时要求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确保目录信息始终处于最新状态。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资源,在编制目录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这不仅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也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政府数据开放的信任度。
总之,《DB11/T 337-2006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为构建高效透明的电子政务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它不仅是北京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也为其他地区推进类似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