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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技术要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监测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Fixed Pollution Source Exhaust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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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T 2198-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是河南省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制定的技术标准。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活动,包括采样、样品保存与运输、实验室分析等环节。标准中明确界定了挥发性有机物、固定污染源等术语的概念,为后续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语境。
二、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设置监测点位至关重要。标准要求对于有组织排放,应在排气筒或烟道上设置监测断面,并确保其下游至少有3倍直径的直管段,上游则需有6倍直径的直管段。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应位于下风向且距离污染源最近的位置,同时避开障碍物影响。
三、采样方法与设备
标准规定了多种采样方式,如直接抽取法、稀释抽取法等,并推荐使用具有自动调节流量功能的采样器。采样设备需定期校准以保证准确性,同时要具备记录采样时间、流量等参数的功能。此外,还强调了采样过程中应对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同步测量。
四、样品处理与分析
样品采集后应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处理与分析,期间要注意保持低温避光保存。标准推荐采用气相色谱法或质谱联用技术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两种方法能够有效分离并定量检测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同时要求建立标准曲线,并通过空白试验验证仪器性能。
五、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
监测结束后,需按照规定格式整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条件、分析结果等内容。当发现异常值时,应查明原因并决定是否剔除。最终形成的监测报告应当全面反映整个监测过程,为环境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以上内容涵盖了该标准中的核心要点,有助于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从而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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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