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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评价及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Accidents in River Engineering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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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B37/T 4262—2020)是山东省针对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指导相关单位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河道工程的安全运行。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出发,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中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概念,即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这一定义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要求管理人员不仅要关注设备设施的状态,还要重视人的操作规范性和制度执行情况。
其次,在“隐患排查”环节中强调了定期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排查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等因素安排不同频次的检查;而专项排查则需针对特定时间段或特定区域内的高风险点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例如,在汛期来临前,应对所有防洪设施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此外,“隐患治理”部分指出发现隐患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记录整个过程以备查考。如果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则需要制定临时防护方案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直至完成。同时,还特别提到对于重大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专业机构评估审核。
最后,“监督管理”章节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运行管理单位落实本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查等多种手段核实实际成效。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不仅涵盖了隐患识别、评估、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内容,而且结合了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河道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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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