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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等级。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评价。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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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256—202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是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这表明标准不仅覆盖政府机关,还包括学校、医院等所有类型的公共机构。
2. **术语和定义**:
- 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 分类投放:按照规定的类别将生活垃圾投入指定的收集容器或地点。
- 分类收集:对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过程。
3. **基本要求**:
- 公共机构应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
- 应设置足够的分类收集设施,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 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分类意识和技能。
4. **评价指标体系**:
- 组织管理(权重20%):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
- 设施配备(权重20%):如垃圾桶数量是否充足、标识是否清晰等。
- 宣传教育(权重15%):是否有定期培训、宣传活动等。
- 分类效果(权重45%):实际分类投放准确率、垃圾减量情况等。
5. **评价方法**:
-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 定量评价主要依据统计数据,如分类正确率、回收利用率等。
- 定性评价则通过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信息。
6. **改进措施**:
- 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需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 鼓励创新管理模式和技术应用,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以上内容为DB37/T 4256—2020标准中的核心部分解读,旨在帮助公共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促进全省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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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