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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Coating Process)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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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1227-2015是北京市针对汽车整车制造业中涂装工序制定的一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内所有从事汽车整车制造的企业,特别是涉及涂装工艺的部分。这意味着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现有企业的改造扩建,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 污染物控制要求
#### VOCs排放限值
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涂装过程中VOCs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例如,在溶剂型涂料使用的情况下,烘干室排气筒的VOCs排放浓度不得超过40mg/m³。这一严格的限值旨在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护公众健康。
#### 颗粒物排放限值
对于喷漆室和烘干室排气筒中的颗粒物排放,标准设定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这要求企业在设计和运行涂装生产线时需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粉尘产生,并确保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 监测与记录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并定期校准以保证数据准确性。同时,需要建立完整的档案系统来记录日常监测结果以及任何超标情况下的处理措施。这些资料将作为环保部门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 管理与处罚
如果发现有违反本标准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罚款甚至停产整顿等严厉惩罚。因此,各生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优化来达到或优于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DB11 1227-2015》不仅反映了北京市对于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它强调了源头控制与全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理念,在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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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