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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条件、验收内容与方法、验收资料及成果。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Soil and Water Loss in Small Watershe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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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243-2018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验收技术规范》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这项标准为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验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技术要求,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关键条文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以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验收工作。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区域和目的,即通过综合治理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如“小流域”、“水土保持”等。这些定义有助于统一各方在验收过程中的理解,避免因概念不清导致的工作偏差。
**三、验收条件**
规定了工程完成后的基本验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是否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各项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标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入验收程序。
**四、验收内容**
1.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 检查各类水土保持设施(如梯田、淤地坝、防护林带等)的实际建设情况。
- 对照设计方案核查各部分的尺寸、材料使用是否正确。
2. **功能性测试**
- 针对不同类型的设施进行功能测试,比如梯田的坡度稳定性、淤地坝的蓄水能力等。
- 确保设施能够有效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
3. **资料审查**
- 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档资料,包括施工记录、监理报告、变更文件等。
- 确认所有文件齐全且真实可靠。
**五、验收方法与步骤**
1. 成立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代表组成专业验收团队。
2. 现场踏勘:实地查看工程现场,核实实际情况。
3. 抽样检测: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样本进行详细检测。
4. 综合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最终评价意见。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对于合格的项目颁发验收证书;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则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以上是对《DB64/T 243-2018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验收技术规范》中部分内容的重要条文解读。此标准对于指导宁夏地区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治理成效,促进当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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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