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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人员要求、设施设备、环境条件、投诉处理及服务质量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
Title:Motor Vehicle Safety Technical Inspection Agency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R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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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1803-201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服务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五条: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这意味着机构需制定涵盖人员、设备、流程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检验员需具备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这要求机构对检验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最新的检测技术和法规要求,同时要建立人员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条:检验设备应按期检定或校准。机构需要建立设备台账,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同时要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良好状态。
第三十一条:应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机构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明确服务承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投诉处理机制要健全。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客户投诉。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客户合理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这些条款从管理、人员、设备、收费、投诉等多个维度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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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