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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发电行业清洁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绩效评定。本文件适用于燃气发电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Clean Production Standard for Natural Gas Power Generation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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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251-2011《清洁生产标准 燃气发电行业》是一项针对燃气发电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准则。该标准从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废物回收利用和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旨在推动燃气发电行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资源能源利用方面,标准规定了燃气发电企业应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燃料的燃烧效率,降低单位发电量的能耗。例如,要求燃气轮机的热效率不低于35%,余热锅炉的热效率不低于85%。这些指标的设定有助于企业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整体能效水平。
污染物产生控制是该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标准明确了燃气发电过程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具体而言,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得超过35毫克每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毫克每立方米。通过严格的排放限制,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废物回收利用方面,标准鼓励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废热、废水、废渣等进行综合利用。例如,要求对余热进行回收再利用,用于供热或制冷;对冷却水进行循环使用;对灰渣进行综合利用。这不仅能够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还能为企业创造额外的经济效益。
环境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清洁生产计划、开展员工培训、定期监测和评估环境绩效等。标准特别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其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总之,《清洁生产标准 燃气发电行业》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和规范性要求,为燃气发电企业的清洁生产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企业应积极采纳这些标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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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