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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规划原则、结构设计、管线布局及附属设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Title:Design Code for Urban Underground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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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5109-2018《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于2018年发布并实施。该规范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原则、总体布局、结构设计、附属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 总体要求
第3.0.1条明确规定了综合管廊的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可能影响管廊安全的因素,并且要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方案。
第3.0.4条强调了综合管廊内不同管线之间的协调性。要求各类管线在同一舱室内布置时应保持适当间距,避免相互干扰;对于需独立设置的特殊管线,则应单独设立舱室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 结构设计
第4.2.3条规定了综合管廊结构设计的基本荷载组合。包括永久荷载(如土压力)、可变荷载(如车辆荷载)以及偶然荷载(如地震作用)。设计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条件选择合适的荷载标准值,并按照最不利工况进行计算分析。
第4.3.6条提出了抗浮措施的要求。当综合管廊位于地下水位较高地区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抗浮措施以防止浮力导致结构失稳。常见的抗浮方法有增加覆土厚度、设置锚杆或压重块等。
### 附属设施
第5.1.2条指出综合管廊内部应配置完善的监控与报警系统。该系统应当能够实时监测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环境参数,并及时发出警报信号。此外还应对重要节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以便于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指挥调度。
第5.2.1条明确了通风方式的选择依据。自然通风适用于空气流通良好且无需频繁进入作业的场合;机械通风则适合于人员密集区域或者存在有害气体积聚风险的地方。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必须保证足够的换气量来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以上只是对DB37/T 5109-2018部分内容做了简要概述与解析,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相关条款,并参考其他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共同指导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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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