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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电动机或柴油机为动力,采用履带行走,在露天矿场或类似场所进行潜孔钻孔作业的钻车。
Title:Crawler-mounted Open-pit Down-the-hole Drill Rig
中国标准分类号:J81
国际标准分类号: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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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ZZB 043-2023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新旧标准差异解析》
在TZZB 043-2023版标准中,与上一版本相比,关于“行走机构最大爬坡能力”这一条目有显著变化。旧版标准要求行走机构的最大爬坡能力为35°,而新版标准将其提升至40°。
这一改变的主要原因在于矿山开采作业环境日益复杂,需要设备具备更强的适应性。例如,在一些矿区,地形坡度较大,若设备爬坡能力不足,则会严重影响施工效率,甚至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提高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的行走机构最大爬坡能力成为必然趋势。
那么,如何正确应用这一条文呢?首先,在采购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时,要明确实际作业环境的坡度需求。如果作业区域存在大量陡坡,应优先选择符合新版标准的设备。其次,对于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若发现其爬坡能力无法满足当前作业需求,可通过技术改造来提升性能。例如,优化履带结构、增强驱动系统动力等措施,使设备达到新版标准的要求。最后,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行走机构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从而充分发挥其最大爬坡能力的优势。
总之,“行走机构最大爬坡能力”从35°提高到40°的变化,体现了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在设计和制造上的进步。通过合理应用这一条文,可以更好地适应矿山开采等复杂作业环境的需求,保障施工安全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