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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径、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产业园区在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Synergistic Pollution Reduction and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in Industrial Park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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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导则》(TCSPSTC 116-2023)中“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评估”章节为例,重点分析其与旧版标准的主要差异,并详细解读污染物排放核算的具体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中,污染物排放核算主要依赖于单一的排放因子法,且缺乏对不同行业特性的区分。而在新版标准中,增加了基于物料平衡法和实际监测数据的核算方式,并要求根据园区内各行业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核算方案。这种变化旨在提高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为园区管理者提供更科学的决策依据。
以某化工园区为例,应用新版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时,首先需要收集园区内所有企业的生产数据,包括原材料投入量、产品产量以及能源消耗情况等。然后,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结合物料平衡法重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核算边界:明确园区内哪些设施属于核算范围,确保数据完整无遗漏。
2. 数据收集与整理:从企业获取详细的生产记录,如原料清单、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3. 应用物料平衡法:通过计算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差值来估算污染物排放量。例如,在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时,需考虑燃料燃烧产生的硫分转化为二氧化硫的比例。
4. 核查与验证:将计算得出的数据与历史监测数据或其他可靠来源进行对比,确保核算结果合理可信。
5. 报告编制:形成完整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用于后续管理和优化工作。
通过以上方法的应用,可以更加精准地掌握园区内污染物排放状况,从而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减排措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