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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花露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乙醇、香精、及其他辅料配制而成,具有去痱止痒、清凉爽身、杀菌除臭作用的日用化工产品花露水。
Title:QBT 1858.1-2006 Flower Wa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X63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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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QBT 1858.1-2006是中国轻工业标准中关于花露水的产品质量要求,用于规范花露水的生产与检测。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QBT 1858.1-200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之一,全称《花露水》。该标准规定了花露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以乙醇为主要溶剂,加入一定比例香精或其他添加剂制成的花露水产品。
根据QBT 1858.1-2006的规定,花露水的主要成分包括:
这些成分的比例需符合标准要求,具体可参考标准中的技术指标。
根据QBT 1858.1-2006的规定,花露水的pH值应在4.0至7.0之间。这一范围既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也符合人体皮肤的酸碱平衡。
花露水的合格性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以上内容需依据QBT 1858.1-2006的标准进行严格检测。
根据QBT 1858.1-2006的要求,花露水的保质期一般为三年。但实际保质期可能受到储存条件的影响,建议在阴凉干燥处存放。
花露水通常含有较高浓度的酒精,不适合直接用于儿童皮肤。如果需要为儿童驱蚊或清凉,可以选择专门设计的儿童花露水产品,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是的,花露水的主要成分乙醇具有易燃性,因此在使用和储存时应避免靠近火源或高温环境。
使用花露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遵循这些注意事项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安全。
花露水的香味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或发生变化,这主要是由于香精的挥发性和保存条件的影响。为了保持最佳效果,建议在保质期内使用。
根据QBT 1858.1-2006的规定,花露水的包装应密封良好,避免泄漏。同时,包装材料应具备一定的耐腐蚀性和防潮性能,以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