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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民在使用混合动力汽车出行时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方法、量化原则及数据采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民个人或组织对其混合动力汽车出行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量化评估和报告。
Title:Citizen Green Low-carbon Behavior Guidelines for Quantify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Reduction: 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Tra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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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混合动力汽车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解析——基于TACEF 109-2023新旧版标准差异
在TACEF 109-2023《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中,混合动力汽车出行的减排量计算是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比新旧版本标准,我们发现对混合动力汽车的定义和参数要求更加细化。
旧版标准中,混合动力汽车被笼统定义为同时具备内燃机和电动机两种动力源的车辆。而新版标准明确了混合动力汽车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能量回收系统;二是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三是综合燃料消耗量较同级别传统燃油车降低至少20%。这些新增的要求使减排量计算有了更科学的依据。
以某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例,其百公里综合燃料消耗量为4.5升,对应的基准燃料为93号汽油,单位热值低位发热量为43.1MJ/L,燃料碳排放因子为73.2gCO2/MJ。根据新版标准,该车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计算公式如下:
减排量=行驶距离×(基准燃料碳排放因子-实际燃料碳排放因子)/燃料热值
其中实际燃料碳排放因子需结合燃料种类、使用比例等多因素确定。假设该车燃料构成中汽油占比60%,电能占比40%,则实际燃料碳排放因子为:
实际燃料碳排放因子=汽油碳排放因子×汽油占比+电力碳排放因子×电能占比
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即可得出该混合动力汽车出行的精确温室气体减排量。这种细化计算方式提高了结果的准确性,有助于更科学地评估混合动力汽车的减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