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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内重金属轻度污染农田土壤通过蚕豆与中稻轮作方式进行修复和安全利用的技术要求、实施流程及效果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重金属轻度污染农田土壤的修复与安全利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mediation and Safe Utilization of Mild Heavy Metal Contaminated Farmland Soil Part 4: Mung Bean and Mid-Season Rice Rot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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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ZNZ 231.4-2023与旧版标准对比——蚕豆中稻轮作模式下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关键点解析》
在新版《重金属轻度污染农田土壤修复和安全利用技术规范 第4部分:蚕豆中稻轮作》(TZNZ 231.4-2023)中,相较于旧版标准,第5.3.2条关于“蚕豆种植前基肥施用”的规定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一条文的修订对实际操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旧版标准要求,在蚕豆种植前仅需施用普通有机肥作为基肥,并未对有机肥的具体种类和用量作出严格限制。然而,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土壤中的重金属活化程度增加,进而影响后续水稻的安全种植。
新版标准则明确规定,蚕豆种植前应施用经过稳定化处理的生物炭基有机肥,且每亩施用量应在1500-2000公斤之间。生物炭基有机肥具有良好的重金属固定效果,可以有效降低土壤中镉、铅等重金属的有效态含量。同时,其合理的施用量既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又能避免过量施肥带来的环境风险。
以某轻度镉污染农田为例,该地块在采用新版标准推荐的生物炭基有机肥后,土壤中的有效镉含量较传统有机肥减少了约30%,为后续水稻种植创造了更安全的土壤环境。实践证明,这一措施不仅有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还能提升土壤长期健康状况。
因此,在实施蚕豆中稻轮作模式时,严格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基肥种类和施用量,是实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和安全利用的关键环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