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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自动轨道衡(动态称量轨道衡)的型式评价要求、试验方法和合格判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最大称量为150t及以上的自动轨道衡(动态称量轨道衡)的型式评价试验。
Title:Type Evaluation Outline for Automatic Rail Weighing System (Dynamic Weigh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M31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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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JJF 1359-2012 自动轨道衡(动态称量轨道衡)型式评价大纲》的常见问题解答,按优先级排序。
答:型式评价是指对计量器具的一种或多种型号进行的全面技术审查和试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对于自动轨道衡而言,型式评价是确保其在动态称量过程中具有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步骤。
答:JJF 1359-2012 大纲的主要目的是为自动轨道衡的型式评价提供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确保其满足国家计量标准和用户需求。它涵盖了自动轨道衡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性能测试等环节。
答:以下情况通常需要进行型式评价:
答:型式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答:根据 JJF 1359-2012 大纲的规定,自动轨道衡的最大允许误差取决于其称量范围和精度等级。例如,对于中准确度等级的轨道衡,其最大允许误差通常为 ±0.5% 的称量值。具体计算公式需参考相关条款。
答:型式评价的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答:型式评价是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完全等同。型式评价主要针对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进行验证,而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批还需综合考虑生产企业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因素。
答:如果自动轨道衡未通过型式评价,企业需根据评价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型式评价申请。整改完成后,需再次进行全面测试,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答:型式评价结果通常长期有效,但如果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或标准更新导致原有评价不再适用,则需重新进行型式评价。
答:JJF 1359-2012 大纲主要适用于动态称量的自动轨道衡,但对于静态称量或其他特殊用途的轨道衡,可能需要参考其他相关标准或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