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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化妆品使用、管理及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美容、皮肤护理等相关领域中对化妆品的使用与管理。
Title:Rules for the Use of Cosmetic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6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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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通则》(TNAHIEM 92-2023)相较于旧版,在内容上进行了多项更新与细化。其中,“化妆品原料安全性评估”这一部分的变化尤为显著。新标准中特别增加了对某些高风险成分的限制性要求,并明确了具体检测方法和阈值。
以“防腐剂使用”为例,新版标准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使用的化妆品中防腐剂含量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最大允许浓度,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报告。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在选择化妆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功效,还需严格审核其配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是否符合最新规范。
例如,某医院计划引进一款宣称具有抗菌功能的护肤霜,在采购前应核查该产品的防腐剂种类及其添加量。如果发现所含防腐剂种类超出许可范围或者浓度超标,则即便产品宣传效果再好,也应拒绝采购。此外,还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交详细的原料来源说明、生产批次记录以及第三方检测证明等文件资料,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均达到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