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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澳洲淡水龙虾池塘生态养殖的环境要求、设施条件、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控及收获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澳洲淡水龙虾在池塘中的生态养殖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ond Ecological Culture of Australian Freshwater Lobs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B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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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澳洲淡水龙虾池塘生态养殖技术规程》(TZSSP 0025-2023)相较于旧版标准,在生态健康养殖方面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其中关于“水质管理”的要求变化尤为显著。新版标准强调了定期监测水体溶解氧、氨氮和亚硝酸盐等关键指标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监测频率和阈值范围。
以溶解氧为例,新版标准规定在澳洲淡水龙虾的不同生长阶段,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4mg/L以上。例如,在幼虾阶段,由于其呼吸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对低氧环境更加敏感,因此要求每日清晨检测一次溶解氧浓度,确保不低于5mg/L。而在成虾养殖期,则可调整为每两天检测一次,但最低不得低于4mg/L。
为了维持适宜的溶解氧水平,养殖户需采取相应措施,如合理控制放养密度,避免因密度过高导致耗氧量增加;适时增氧,特别是在高温季节或阴雨天气时,应增加夜间增氧设备的使用时间。此外,还应注意定期清理池底淤泥,防止有机物分解消耗氧气。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具体化、量化的要求,可以有效改善澳洲淡水龙虾的生长环境,提高养殖成功率和经济效益。这不仅体现了标准制定者对于生态友好型水产养殖模式的重视,也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