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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实现审判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数据集成中心工作流程的技术要求、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机构在建设、管理和使用电子数据集成中心时的参考和实施。
Title:TEGAG 022-2023 Workflow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Data Integration Center to Achieve Synchronous Generation of Electronic Files in Trial Ca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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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EGAG 022-2023《审判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数据集成中心工作流程规范》中,有一项重要的更新内容是关于电子卷宗归档数据格式标准的变化。这一变化直接影响了法院系统内电子卷宗的数据存储与交换方式。
以PDF/A格式为例,旧版标准允许使用嵌入字体的方式处理文档中的特殊字符,而在新版标准中则明确规定所有文档必须使用标准字体集,避免嵌入非标准字体。这种改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子卷宗在不同设备和操作系统上的兼容性和长期可读性。
具体应用时,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对现有的电子文档进行检查和转换。首先,他们应当确认文档是否仅使用了标准字体集。如果发现有嵌入字体的情况,应将其替换为等效的标准字体。其次,在转换过程中,还应注意保留原始文档的所有元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创建日期、作者姓名以及文件描述等,以保证电子卷宗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此外,对于新建的电子卷宗,则需严格按照新版标准执行,从源头上杜绝非标准字体的使用。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有效降低因技术问题导致的信息丢失风险。
总之,通过细致地理解和实施TEGAG 022-2023中新规定的电子卷宗归档数据格式要求,可以更好地保障审判案件电子卷宗的质量与安全性,促进司法工作的信息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