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评价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及具体分类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化艺术与设计领域的价值评价及相关活动。
Title:Digital Art and Design Value Evaluation System - Part 2: Class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TEI 8801.2-2022《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价值评价体系 第2部分:分类》中有一项重要的更新内容是关于“功能性价值”的分类标准。相比旧版标准,新版在功能性价值的界定上更加细化,引入了“交互性”和“实用性”两个子类别。
以“交互性”为例,其定义是指数字化艺术品或设计作品中用户与作品之间的互动程度及其对用户体验的影响。在应用这一条文时,首先需要明确作品是否具备交互功能,例如是否允许用户通过操作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参与创作过程。然后评估这种交互是否增强了作品的艺术表达力或提升了用户的审美体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确认作品是否存在交互元素。
2. 分析这些交互元素如何影响用户体验。
3. 判断交互是否有助于提升作品的整体价值。
例如,在一个互动式数字展览中,观众可以通过触摸屏幕选择不同的视角来欣赏展品。这种交互不仅提供了多样化的观看方式,还增加了观众的参与感,从而提高了作品的功能性价值。因此,在对该展览进行价值评价时,“交互性”这一因素应被赋予较高的权重。通过这样的分析方法,可以更准确地衡量数字化艺术与设计作品的功能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