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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排放烟气的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
Title: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Wet flue gas desulfurization and dust removal equip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R8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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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HJT 288-2006 是关于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主要针对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以下是与该标准相关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HJT 288-2006 是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一项技术规范,用于指导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 HJT 288-2006 的规定,湿式烟气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应不低于 90%。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装置能够有效减少二氧化硫(SO₂)排放,达到环保目标。如果脱硫效率低于此值,则可能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是。 HJT 288-2006 主要针对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而不适用于干式脱硫装置或其他类型的脱硫技术。湿式烟气脱硫装置通常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氨法或双碱法等工艺。
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判断:
HJT 288-2006 要求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除尘效率应达到 99% 以上。这一要求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烟气中颗粒物(PM)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如果设备未能通过检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HJT 288-2006 是一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其内容常被纳入地方环保法规或行业规范中,因此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实际应用中,设备制造商和用户需严格遵守该标准,以确保合规性和环保责任。
截至最新信息,HJT 288-2006 尚未被废止或更新。然而,随着环保技术的进步和新标准的出台,建议定期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确保设备和技术始终符合最新的环保要求。
为了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注意以下几点:
HJT 288-2006 是中国的国家标准,但其理念和技术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借鉴意义。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制定类似标准时,可能会参考该文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