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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运行核电厂放射性废物产生源头控制与管理的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运行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的源头控制与管理,也可供其他相关设施参考使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ourc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Radioactive Waste in Operating Nuclear Power Pla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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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聚焦于TBSRS 096-2023《运行核电厂放射性废物产生源头控制与管理技术》中关于“液体放射性废液排放限值”这一条目的变化及其应用。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在具体数值设定和适用条件上进行了调整。
以某核电站为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原标准规定总β活度浓度不得超过4×10^6 Bq/m³。但在新版标准下,该指标被细化为不同种类废液的具体限值,并增加了对氚和其他特定放射性核素的单独考量。例如,对于含氚废液,其排放限值从统一标准改为根据环境敏感区划分为三类区域:一般区域、特别保护区及饮用水源地附近,分别对应不同的排放标准。
这种调整要求企业必须更加精确地分类收集和处理各类废液,同时需要加强对废液中各组分的监测分析能力。通过实施这些改进措施,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周围生态环境,还能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降低长期治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