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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稻麦连作区机插秧稻田化学除草的技术要求、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安全环保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稻麦连作区域的机插秧稻田化学除草作业。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hemical Weeding in Machine-Transplanted Rice Fields in Rice-Wheat Rotation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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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JAASS 86-2023《稻麦连作区机插秧稻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中,有一项重要的更新内容是关于封闭处理剂的使用。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对封闭处理剂的选择和施用时间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封闭处理剂是一种在水稻移栽后立即使用的除草剂,通过土壤表面形成药膜来抑制杂草萌发。根据TJAASS 86-2023的规定,在机插秧稻田中应用封闭处理剂的最佳时间为水稻移栽后的7天内。这一时间段的选择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 水稻生长阶段:此时水稻幼苗已经稳定扎根并开始分蘖,具备了抵抗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
2. 杂草萌发规律:大多数稻田杂草在此时处于萌芽期或刚出土阶段,对封闭处理剂最为敏感。
3. 气候条件:早春时节气温逐渐回升,有利于封闭处理剂在土壤中的扩散和持效性。
为了确保封闭处理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适合当地生态条件的高效低毒封闭处理剂品种;
- 施药前应保证稻田田面平整且有适量积水(一般为3-5厘米深);
- 使用机械喷雾器均匀喷洒于土壤表面,避免漏喷或重喷;
- 施药后保持田间适度湿润状态至少一周以上,以促进药剂吸收和扩散。
通过遵循这些指导原则,可以有效控制稻田杂草危害,减少后期人工除草工作量,同时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