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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药用玻璃容器外观缺陷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本文件适用于药用玻璃容器生产、检验和使用的外观质量评估。
Title:Guidelines for Appearance Defect Assessment of Pharmaceutical Glass Contain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C37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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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CNPPA 3022-2023药用玻璃容器外观缺陷评估指南中,有一项重要的更新是关于“气泡缺陷”的判定标准。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对气泡的尺寸和数量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在应用这一条文时,首先需要准备符合要求的光源环境,通常是在自然光或人工模拟日光条件下进行观察。检查人员应站在距离样品500毫米的位置,以确保视觉角度的一致性。
对于气泡缺陷的具体判定,新版标准规定:直径小于1毫米的气泡,每平方厘米允许存在不超过三个;直径在1到3毫米之间的气泡,每件容器不得超过五个;直径大于3毫米的气泡则不允许出现。此外,所有气泡不得位于容器的密封面区域。
在实际操作中,检查人员需使用精度为0.1毫米的测量工具来确认气泡的实际尺寸,并记录下每个缺陷的位置和大小。如果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情况,应及时标记并反馈给生产部门进行改进。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提升药用玻璃容器的质量稳定性,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这也要求企业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