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机载低空无线电高度表的最低性能要求,包括技术指标、测试方法和环境适应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上安装的低空无线电高度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Title:Minimum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Airborne Low-Altitude Radio Altimeters in Civil Aircraft
中国标准分类号:V41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6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HB 6679-1992 是中国民用航空领域的一项标准,规定了机载低空无线电高度表的最低性能要求。以下是与该标准相关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HB 6679-1992 的主要目的是为机载低空无线电高度表提供最低性能要求,以确保其在民用航空器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标准涵盖了设备的技术指标、测试方法及安装要求等,旨在保障飞行安全。
低空无线电高度表是一种用于测量飞机离地面垂直距离的设备,通常在飞机低于一定高度(如2500英尺或以下)时使用。它通过发射无线电波并接收反射信号来计算高度。
低空无线电高度表是飞行员在起飞、降落和复杂气象条件下判断飞机离地高度的重要工具。如果设备性能不足或失效,可能导致飞行事故。
HB 6679-1992 主要适用于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等常规民用航空器。对于特殊用途的航空器(如无人机),可能需要额外的补充标准。
不符合HB 6679-1992 标准的无线电高度表可能会被民航局拒绝批准安装,导致相关航空器无法获得适航证书。此外,这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并违反法律法规。
设备制造商需按照标准中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供民航局审核。合格后,设备才能获得认证。
截至目前,HB 6679-1992 仍然是现行有效的标准之一,但随着技术进步,未来可能会有新的版本发布。建议定期关注民航局发布的最新标准信息。
您可以联系设备供应商确认设备是否已通过认证,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认证文件。同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校验,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