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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药学服务中治疗药物监测(TDM)的基本要求、实施流程、质量控制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工作。
Title:Medical Institution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and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 Part 2-11: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s 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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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领域,治疗药物监测(TDM)是临床药学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以TCHAS标准中关于治疗药物监测的实施流程为切入点,重点分析新旧版本标准在具体操作细节上的变化,并结合实际应用给出详细解读。
以“血药浓度测定结果反馈机制”为例,这是治疗药物监测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最新版TCHAS标准,明确了血药浓度测定结果需在48小时内反馈至临床科室,并要求药师对异常结果进行初步评估后提出用药调整建议。相比旧版标准,新版不仅缩短了反馈时间,还增加了药师参与决策的内容。
这一改变背后反映了现代医疗体系对于快速响应患者病情变化、提高治疗效率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药师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支持结果传递,同时加强与医生之间的沟通协作。例如,在收到高浓度报警时,药师应及时联系主管医师说明可能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必要时共同制定个性化的给药方案。此外,还应定期总结典型病例资料,为后续类似情况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新版标准更加注重实效性和团队合作精神,这对于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响应这些变化,优化内部流程,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获得最适宜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