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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气态污染物的连续取样及测量程序的技术要求、操作方法和数据处理规则。本文件适用于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与评估。
Title:Continuous Sampling and Measurement Procedures for Gaseous Pollutants from Aero Gas Turbine Eng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V41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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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HB 6117-1987是中国航空工业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主要针对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连续取样和测量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项标准的出台旨在确保航空发动机在研发、生产及运行过程中的环保性能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同时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HB 6117-1987涵盖了从取样设备的选择到测量方法的实施全过程。标准中强调了取样系统的精确性与可靠性,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探头的设计、气体传输管道的材质选择以及数据采集系统的校准频率等。此外,标准还规定了不同工况下(如怠速、巡航、最大推力)的测量条件和数据记录方式,以确保测量结果具有代表性。
在HB 6117-1987中,取样设备被视为整个测量体系的关键环节。例如,探头需要具备耐高温、抗腐蚀的能力,以适应发动机尾气的极端环境;而气体传输管道则需采用低吸附材料,避免污染物成分发生变化。这些细节不仅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也直接关系到后续分析的有效性。
标准中提到的测量方法主要包括红外吸收光谱法、化学发光法等现代技术手段。这些方法能够实现对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等污染物的高精度检测。同时,标准还要求对测量数据进行实时分析与存储,以便后续用于发动机性能优化或排放法规评估。
HB 6117-1987作为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领域的基础性技术文件,不仅推动了行业标准化进程,也为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未来,随着全球对航空业碳足迹的关注日益增加,这一标准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发挥指导作用,助力航空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