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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药学门诊服务的基本要求、人员资质、服务内容、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和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药学门诊服务的组织和实施。
Title:Medical Institution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and Pharmacy Services - Part 2-1: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s - Pharmacy Clinic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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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将聚焦于TCHAS 20-2-1-2021中关于药学门诊服务的新旧版本差异,重点解读“药师提供用药教育”这一条文的变化及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中,“药师提供用药教育”主要强调药师需要向患者传达基本的药物使用知识。而在新版标准里,这一条文有了更具体的要求:药师不仅要传递知识,还需评估患者的理解程度,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教育内容。例如,当药师发现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注射技术掌握不足时,不仅需要讲解正确的注射步骤,还应观察患者的实际操作,确认其是否真正掌握了技能,必要时进行多次指导直至完全掌握。
这种改变体现了从单纯的告知式教育向以患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教育转变,旨在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减少因错误用药导致的不良后果。药师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设置互动环节、使用可视化工具等方式来更好地完成这项任务,确保每位接受药学门诊服务的患者都能获得最适合自己的用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