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适用于-60~180℃温度范围内的中轻负荷航空用润滑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航空设备及其他类似工况下使用的中轻负荷润滑脂。
Title:Specification for Medium and Light Load Aero Lubricating Grease (-60~180℃)
中国标准分类号:G52
国际标准分类号: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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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HB 5221-1982标准中规定的60~180℃中轻负荷航空用润滑脂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HB 5221-1982是中国航空工业的标准,规定了在60~180℃温度范围内使用的中轻负荷航空用润滑脂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这种润滑脂主要用于航空器中的中轻负荷机械部件,以确保其在高温环境下的正常运行。
这种润滑脂主要适用于以下场景:
根据HB 5221-1982标准,这种润滑脂的工作温度范围为-60℃至+180℃。这一宽广的温度范围使其能够在极端低温和高温条件下保持良好的性能。
这种润滑脂具有以下主要性能特点:
要判断润滑脂是否符合HB 5221-1982标准,通常需要进行以下测试: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建议将其他类型的润滑脂替代HB 5221-1982润滑脂。不同类型的润滑脂可能无法满足航空环境下的特殊要求,可能导致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因此,在航空领域中,应严格遵守标准要求。
根据标准要求,这种润滑脂的储存期限一般为两年。超过储存期限的产品需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