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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压缩机用超高效变频调速永磁同步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压缩机配套使用的功率范围为0.75kW~315kW,额定电压为220V~1000V的超高效变频调速永磁同步电动机。
Title:Compressor Ultra-Efficient Variable Frequency Speed Permanent Magnet Synchronous Motor
中国标准分类号:K41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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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ZJDJ 009-2023《压缩机用超高效变频调速永磁同步电动机》的新版标准中,有一项重要的更新是关于效率测试条件的变化。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对效率测试时的工作点选择和环境温度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定。
具体来说,在旧版标准中,效率测试可以在电动机额定负载的75%至120%范围内任意选取一个工作点进行。而新版标准则明确规定了效率测试必须在电动机额定负载的85%至115%之间,并且环境温度需保持在20℃±5℃范围内。这一变化旨在确保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电动机在相同条件下具有可比性,从而提高市场公平性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那么如何正确应用这项规定呢?首先,在准备效率测试前,应确保测试环境的温度控制装置能够将环境温度稳定地维持在规定的范围内。其次,选择合适的工作点进行测试时,需要依据电动机的实际运行情况来决定。例如,如果该电动机通常在80%左右的额定负载下工作,则应在接近这个数值的工作点上进行测试。
此外,为了保证测试结果准确可靠,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二是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好各项参数如电压、电流等;三是严格按照标准步骤操作整个测试过程。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实施新版标准中关于效率测试条件的规定,有助于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评估水平。同时这也提醒相关企业和机构关注标准更新动态,及时调整生产和检测流程以符合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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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2